睡神李$_Lee

【刚好喻见妮】金桔(2)

    曾可妮才出门就和初秋的风来了个亲密接触,风裹挟着秋天独有的沁凉灌进脖里,冷得一哆嗦。裹紧了风衣,将温暖圈在怀中,借着昏黄的路灯看清前方的路,曾可妮这才迈开脚步,朝目的地进发。


    脚下踩着夏天结束后的第一片落叶,咯吱作响。


    真的到秋天了啊。




    她现在的心情不能算好,也不能算不好。刚刚睡的一觉已经将她大半的烦恼摒弃,只不过悲伤的后劲仍旧是大的,打得她脑袋发懵,不知道怎样重新唤回她的快乐。


    街上行人寥寥,鞋底触地的声音在寂静的夜格外清晰,一串由远及近的急促脚步声从曾可妮身后传来。她没有在意,只当是路人急切回家的步伐。


    可当她猛然被人摁在墙上时,她不得不在意起来。


    “喂你干...”还没等喊出这句话,嘴就被那人蒙上了。


    “我是警察,在被人追,帮我个忙。”是个女人。


    这个声音刻意压低了,却不难听出声音的主人一定是个高岭之花。


    曾可妮眨着眼睛,熠熠生辉。毕竟第一次遇上这种事情,没有经验,呆愣的反应也是情有可原。她低头看着女人的脸,却什么都看不清,像在迷雾森林中行进,只能看见模模糊糊的一团五官。


    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相信一个连脸都看不清的陌生人。


    这时几道骂骂咧咧的粗犷嗓音渐渐逼近。


    “我x,那个怂屄呢?打了老子,等把她找出来,吗的。”


    “给老子找人去,还在这儿bb!”


    在街角处冒出几个混混打扮的人,手持球棒,一副凶恶模样令曾可妮忍不住缩了脖子。


    “别怕,就这样保持不动,假装情侣。”女人再次说话了,沉着的话语让人怀疑她跟曾可妮的身份对调,仿佛曾可妮才是被追的那个人。但不知道为什么,听着这个声音曾可妮就平静下来了,莫名的信任淌在心间。这是从未拥有过的。


    眼看那群混混越走越近,心念一动,曾可妮脑子里冒出了一个想法。


    扣住女人手腕身形翻转,将她按在墙上,体验一次曾可妮体验过的。曾可妮的身高很容易就能将她笼在阴影中。那个女人像是被惊到了一般,扭动手腕挣扎着,如果是一只金丝雀,曾可妮兴许就将她从笼中放了,但这个人可是带来危险的人。


    “想被揍就继续动。”曾可妮压低了嗓音,用只能两个人听见的音量威胁着。这一招果然好使,手中的挣扎立刻安分下来。


    曾可妮把脑袋前倾,两人间的距离变得极近,从旁人的角度看来就是在接吻。这本该是亲密无间的情侣的距离,此刻却发生在两个毫不相干的人之间,也不掺杂任何的暧昧。


    身后的混混也就瞧了她们一眼,转身在别处寻找。


    “不在这儿,吗的,真晦气,换地方找!”


    待到他们彻底走远曾可妮才舒了口气。


    “放开。”


    这个女人还真是不客气。


    曾可妮松开手,不悦嘟囔:“好歹我也救了你,这就是人民警察的态度。”她一边抱怨着,一边用余光打量着女人的脸。紧抿的唇线,簇着的眉头,额角上还挂着彩。


    不得不说,这个女人很漂亮,浑身上下散发着生人勿近的警告。以多年来的敏锐直觉来说,曾可妮觉得她很危险。


    女人整理了自己因奔跑而凌乱的衣冠,从怀里内兜掏出警察证,迅速在曾可妮面前扫一眼就收回了,随即换了副官方口吻:“谢谢你,好市民,改天会给你颁发锦旗的,再见。”话音刚落,她便急匆匆地离去。


    看着脊骨挺直的背影,曾可妮默默在心底给她打下“雷厉风行”的标签。不过刚刚那副官腔还挺好笑的。曾可妮两指并拢抵在额前,又将手指推了出去,略带笑意同她告别:“再见,警官,我叫曾可妮,别忘了我的锦旗啊。”


    女人的身形顿了一顿,又不作停留地离开,消失在夜幕尽头。


    在便利店采购完的曾可妮回到家中,立刻掏出平时写随笔的本子,在空白的一页写上了两个字。


    喻言。


    这个名字仿佛有魔力一般,引诱着笔尖步步深入圈套,在周围一遍遍画着圈,而“喻言”这两个字处于动荡中央,却岿然不动。


    在警官展示出警察证时,曾可妮只是惊鸿一瞥,目光化为一群蝴蝶,沿着事先设计好的轨迹落在那个名字上,又四散奔逃。


    “喻,言。”嘴中咀嚼这两个字。


    “喻言。”像是在熟悉,又像是无意识念出的,她重复了一遍。




    曾可妮是个乐观的悲观主义者,身上总透着一股大难不死的天真。


    她从来不觉得活在这个世界上需要什么理由,只要好好活着,热爱生活就好。如果非要找到一个理由,大概就是她所向往的快乐与自由。


    靠着自己踏遍世界,追寻一切关于神秘的事物。她无时无刻不在追求着刺激,那是生命的潮起潮落,而每一件有趣的事发生,都是潮涨时分,她总能在她的海边捡起一个未知的漂流瓶,和一个未知的人分享着共知的秘密。


    这是有关于生命的冒险,也是一次拆盲盒的经历。


    喻言,就是她回家之后经历的第一次冒险。


    可能大多数人都有过相同的体验,就是很多成功的决定,都是心血来潮引发的。比如突如其来地想喝亲手泡的茶,成功考到了茶艺证。比如偶遇一个人,突然有种想去认识那个人的想法。


    在心理学上,这被称为第六感。


    她决定将去意大利的旅行计划往后推迟。她决定去认识那个叫喻言的人。就像活着不需要理由一样,想认识一个人同样也不需要理由。


    这是她的心血来潮,也是潜意识内那颗沉寂已久的心的催促。




    舒气,望向窗边。


    这是一座滨海城市,曾可妮住的楼层很高,极目远眺就能看见那一片暗涌的海域。


    这片海域上每夜拥堵的星群,它们相依相偎,距离恰如其分,一如处于热恋中的情侣。每次夜里自然醒来时一开窗就能看见那些星星,像是打下一支致幻剂,她飞在空中,跟海鸟翱翔,快乐又自由。


    余光瞥见搁置在一旁的一株绿植,曾可妮猛然惊醒,卖花的人说这种植物喜水,要经常浇水。


    该浇水了。


    曾可妮拿起放在手边的水杯,还盛着大半没喝完的巴黎水。她倾斜杯子,透明的、还冒着气泡的液体迅速融入了土壤,填满了每个细密的空隙。


    曾可妮趴在桌子上,手指点着纸上那个名字。


    “一定会认识你的。”她喃喃。


    虽然不知道用什么样的方式去认识,但是她有着强烈的直觉,直觉告诉她,一定会认识。

评论(7)

热度(102)

  1. 共1人收藏了此文字
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